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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尋釁滋事有諒解書檢察院會批捕嗎?

如果尋釁滋事有諒解書檢察院會批捕嗎?

在社會上會有流氓之類的社會人員等等在公共場合追逐、毆打他人或者肆意破壞公私財物,嚴重影響公共社會秩序。如果情節不嚴重只會受到治安處罰,但是如果情節或者結果嚴重後果,達到了入罪的程度,那麼就會定為尋釁滋事罪,受到刑事處罰,那麼如果尋釁滋事有諒解書檢察院會批捕嗎? 

有了諒解書的,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至於是否可以不予批准,還要看其他的情況,無法一概而論的。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最終可能判處3年以下徒刑,沒有社會危險性的,一般是不予逮捕。

一、法條鏈接:《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之類的犯罪,刑事和解在量刑上能起到較大的作用。

一個案件,想得到從輕處理,必須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

其他的還有一些酌定情節,即法官在量刑時會考慮的情節,如積極退賠,認罪悔罪,被害人諒解(刑事和解),初犯偶犯,年齡較小等。

有了被害人諒解書,説明當初的尋釁滋事的社會危害性就降低了,這在現在的量刑中是比較重要的,它有一個基礎,即法院的量刑輕重,不再是被害人關注的重點,法官沒有這個壓力,判決時自然可以幅度上大一些。

二、尋釁滋事罪的處理:

《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請注意:有了刑事諒解書,正常情況下,是可以判處緩刑的。

綜上所訴,二者之間無必然聯繫,檢察機關要綜合看此事件的其他各種情況,例如犯罪人的社會危險程度等等,但是諒解書可以成為從輕處罰的依據之一,這個是可以肯定的。在批捕階段,辯護律師可以提意見,並且意見應當被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