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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沒有諒解書如何判刑?

一、尋釁滋事沒有諒解書如何判刑?

尋釁滋事沒有諒解書如何判刑?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的認定

以主觀上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無事生非的隨意毆打他人,導致一名受害人輕傷或兩名受害人輕微傷,構成尋釁滋事罪,是刑事案件,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上至一人輕傷或兩名受害人輕微傷外,持械隨意毆打他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隨意毆打他人導致受害人自殺或精神失常、隨意毆打殘疾人、孕婦、老年人、未成年人、城市流浪人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在公共場所或交通要道上隨意毆打他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亦構成尋釁滋事罪。對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依法進行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

三、尋釁滋事罪量裁標準

1、一般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罰款基準: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較重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1)結夥鬥毆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尋釁滋事,或者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過;

(3)追逐、攔截他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4)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行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5)其他尋釁滋事行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造成一定社會影響或其他危害後果的,適用情節較重處罰。

罰款基準: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述,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