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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有諒解書判緩刑嗎?

一、尋釁滋事有諒解書判緩刑嗎?

尋釁滋事有諒解書判緩刑嗎?

尋釁滋事有諒解書是否可以判緩刑要看具體的犯罪情節,比如受傷情況、過錯程度、案發原因、有無從輕處罰情節等等,都會影響最終的量刑結果,對方的諒解書在量刑上對嫌疑人有很大的幫助,如果情節不嚴重的,可以爭取緩刑。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二、尋釁滋事罪的豪俠條件

隨意毆打他人,是出於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這裏的"情節惡劣的",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後果的等等。

⑴只要是針對人的身體行使有形力,即使沒有接觸人的身體的,也屬於毆打。例如,向他人身體揮舞棍棒但沒有接觸到他人身體的,成立毆打。

⑵在中國,毆打行為不是傷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毆打不以具有造成傷害結果的危險性為前提。換言之,倘若某種行為只能造成他人身體痛苦,但不可能造成傷害,也屬於毆打。

⑶如果行為人針對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對人的身體以強烈的物理影響的,由於不是針對人的身體行使有形力,不宜認定為毆打。

⑷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於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飲食不衞生食品後胃痛的,雖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應評價為毆打。

⑸由於尋釁滋事罪具有補充性質,所以,毆打不以造成傷害(輕傷以上)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傷害結果的傷害行為,無疑符合毆打行為的要件;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尋釁滋事罪的法定刑重於故意輕傷的法定刑。所以,毆打行為造成輕傷害結果的,也可能被認定為隨意毆打類型的尋釁滋事罪。

⑹基於同樣的理由,毆打不以聚眾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眾鬥毆罪的構成要件為前提。但是,隨意聚眾鬥毆的行為,通常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尋釁滋事罪的具體量刑情況,是可以基於實際的涉案情況來進行處理的,不同的涉案事實和造成的後果不同,那麼所認定的犯罪事實也是不同的,是否可以判緩刑是根據最後的判決後果來進行處理,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上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