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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見是否可以傳話給嫌疑人

律師會見是否可以傳話給嫌疑人

律師會見是否可以傳話給嫌疑人

可以進行傳話。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

律師會見嫌疑人時能做什麼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狀況;

2、是否參與以及怎樣參與所涉嫌的案件;

3、如果承認有罪,陳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實和情節;

4、如果認為無罪,陳述無罪的辯解;

5、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法;

6、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其人身權利及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7、其它需要了解的情況。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條規定:

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依法從事下列執業活動:

1、向公安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2、與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案件有關情況;

3、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

4、為犯罪嫌疑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地點:

1、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會見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處或者偵查機關指定的監視居住場所進行會見。會見時其他人不應在場,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聾、啞人的,律師會見時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應該在場。且律師會見時,不被監聽。

2、會見末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

會見未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單位或者律師事務所進行。會見時其他人不應在場,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聾、啞人的,律師會見時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應該在場。且律師會見時,不被監聽。

3、會見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

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羈押場所進行。

在重要的刑事案件中,大家都可以看到律師忙碌的身影的,律師可以在審查起訴階段會見嫌疑人,不需要看守所的人進行陪同,可以代替家屬進行傳話,不過傳喚也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具體費用是多少,沒有規定的金額,雙方協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