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接待筆錄第一次
時間:
地點:
接待人:
被接待人:
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
答:
問:你與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什麼關係?
答:
問:請提供相應證明文件(附後)。
答:
問: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何事被公檢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答: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罪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責任。
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時間、地點?
答:
問:目前案件處於什麼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
答:
問:案件承辦單位及承辦人員?
答:
問:對於案情你是否知道? 能否説説具體情況?
答:
問:你今天來律師事務所聘請律師,是想讓律師給你提供什麼幫助?
答:
問:你的通訊電話和地址是?此地址和電話是否是我們聯絡你的唯一地址和電話?
答:
問:如果有改變請及時通知我們,否則你將承擔我們聯繫不到你的不利後果,你是否聽明白?
答:
問:我們去會見被告人,你有無對被告人説的話?
答:
問:你還有什麼話要説?
答:
問:請隨我到行政專員處辦理相關委託手續。
答:
律師特別告知:
1、根據《刑事訴訟法》相應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等。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律師的辯護工作是依法在程序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爭取最好的結果,無權在實體上作出裁決,所以律師只能盡心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不能對案件後果作出承諾。
3、在公安階段律師無權查閲相關筆錄,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查閲後才能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作出基本判斷,該判斷並非最終結果,只有人民法院才能最終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量刑。
4、律師在會見過程中不得傳遞紙條、香煙等物品。
問:請閲讀本接待筆錄認為沒有意見後簽字確認。
答:以上筆錄我已經看過,與我口述的一樣,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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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詐騙罪家屬被查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直系親屬涉嫌詐騙罪的,其家人銀行賬户一般不會被查。但是,如果經查,該家屬的銀行賬户與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犯罪中的資金有關聯的(比如犯罪嫌疑人將犯罪所得資金轉移到家屬的銀行賬户中的),則司法機關可以依法凍結家屬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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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可以會見律師嗎?
律師解答:偵查階段律師能會見。律師解析:偵查階段律師能會見。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屬見面,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一直到判決生效後,家屬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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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
人民檢察院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檢補訴[]號一、送達單位。二、寫明原起訴意見書文號及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移送審查起訴時間。三、寫明需要補充移送起訴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犯罪事實,觸犯的刑法條款,需要審查起訴的理由(如果需要補充移送起訴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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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能改罪名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如果公安機關涉嫌尋釁滋事刑事犯罪的進行立案處理的,檢察在收到公安機關的相關案件材料時,檢察院可能就公安機關所定的罪名進行核實,按實際情況提出建議,對罪名進行更改。另外檢察院提出公訴,人民法院在審理期間,就可以涉嫌的罪名根據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