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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訴程序是怎樣的?

刑事上訴程序是怎樣的?

刑事上訴程序是怎樣的?

1、上訴可以用書狀和口頭兩種形式提出。口頭上訴應當製作筆錄。

2、上訴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1)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2) 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第一審人民法院。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接到上訴狀後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3、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係,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4、上訴人在上訴期限內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准許。是否提出上訴,以他們在上訴期滿前最後一次的意思表示為準。

5、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由第二審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如果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應當裁定準許撤回上訴;如果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將無罪判為有罪、輕罪重判等,應當不允許撤回上訴,並按照上訴程序進行審理。

總而言之,以上介紹了刑事上訴程序的相關內容,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的判決,可以上訴,當事人可以通過原審法院提出上訴,雖然當事人可以向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但到時候也會再回到原審法院,所以一般建議直接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上訴可以以書面的形式或以口頭的形式。

標籤:刑事 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