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民訴訟殘疾賠償金標準是多少?
一、刑事附民訴訟殘疾賠償金標準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二、法律依據
1、《民法通則》第119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此規定了一個應當賠償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的原則,沒有規定具體計算的辦法。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6條:“侵害他人身體致使其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賠償生活補助費一般應補足到不低於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的標準。”,對此也僅作簡要地規定。
3、國務院頒發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即“殘廢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4、2002年9月1日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對住院殘疾生活補助費賠償也作了規定,即“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5、《國家賠償法》中是以殘疾賠償金的形式對殘疾受害人勞動能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喪失而導致收入喪失或減少進行賠償。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定對因受人身損害殘疾的受害人的賠償,不再沿用“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的稱謂,而是稱之為“殘疾賠償金”。
有關殘疾賠償金的標準和賠償情況,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殘疾賠償的情況,還應當在對傷員的傷殘情況進行鑑定後果,依據傷殘鑑定等級來進行處理,並按照傷殘鑑定等級的相關情況來對相關情況進行處理。
-
故意殺人罪賠償家屬有哪些項目
故意殺人罪賠償家屬有哪些故意殺人罪的賠償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
-
刑事賠償協議可撤銷嗎
不可以撤銷。刑事和解協議賠償過高可以反悔,但是如果已經履行的刑事和解協議不可以再反悔。《刑法》第三十六條【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
-
刑事訴訟法解釋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刑事訴訟法解釋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
-
被刑事拘留後證明無罪,要求國家賠償嗎?
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被拘留人可以請求國家賠償的情形有3種。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可以請求國家賠償。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條件為:《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