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不予立案應該怎麼樣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⒈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⒋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 ⒌遺棄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的);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⒎侵犯知識產權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⒏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本項規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有證據證明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
賭博罪是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賭博罪情節嚴重的認定:1、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行為人屬於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就符合主體要求。2、主觀方面是持有故意的心態,且以營利為目的;3、侵害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4、客觀方面行為人實施了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法律依據:...
-
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一般是什麼?
律師解析: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一般是: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即構成敲詐勒索罪,應該予以立案追究。2、一般情況下,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
消防責任事故罪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消防責任事故罪的成立條件具體闡述如下:1.行為人主要是負有防火安全職責的單位負責人員。2.行為人必須具有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的行為。消防管理法規主要是國家有關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為保障消...
-
毀壞公私財物罪立案標準?
律師解析:毀壞公私財務罪的立案標準:(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即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實施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