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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看守所就是立案了嗎

不是的。

送到看守所就是立案了嗎

按正常的程序來説,派出所把人送進看守所,這個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在這期間派出所會向檢察院申請逮捕,這個過程會有37天,37天以內,檢察院會來提審核實,看案情達不達到立案標準,達不到立案標準的,會批准不予逮捕,達到立案標準的,但是情節比較輕微的,會通知家裏人辦取保候審,取保候審不意味着人就沒事了,檢察院一樣會起訴到法院。

具體怎麼判,就看法院,一般能夠取保候審的基本上都是判緩刑,不用收監服刑。

刑事訴訟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標籤:立案 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