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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誰舉證?

一、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誰舉證?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誰舉證?

喪失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該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形,與有行為能力的被害人本人提起訴訟的意義相同,但法定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不同於被害人及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法定代理人其身份是訴訟代理人而不是原告人,其全部訴訟活動只能以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進行,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而被害人及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則處於原告人的訴訟地位。

二、訴訟附帶民事證據需要什麼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害人要求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法院就可以支持。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人身損害,有相應訴訟請求的,應該提交以下證據:

1、本人身份證明;

2、醫療費票據及殘疾輔助器具費用證明;

3、本人因就醫治療而致的誤工收入證明;

4、因就醫治療支出的護理費用證明或者護理人員誤工收入證明;

5、因就醫治療支出的交通費用證明;

6、因就醫治療支出的住宿費證明;

7、被扶養人户籍情況、有無勞動能力及生活來源的證明

8、被犯罪行為損毀的財產價值證明;

9、公訴機關未提供的能夠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綜上所述,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犯罪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要提供的證據包括本人身份證明、相關費用清單、被損害財產的價值證明等。附帶民事訴訟以刑事訴訟的成立為前提、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