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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認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當庭認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發生後,受害人要及時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檢察院根據掌握的犯罪事實起訴。在法院審理階段,犯罪嫌疑人迫於壓力,經常當庭認罪,法院對這種行為可以考慮從輕處罰。當然,法院要嚴格按照條件判斷是否構成認罪,那麼,當庭認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當庭認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1、認罪須在當庭;

2、認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認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

3、認罪的內容:

(1)只要求犯罪人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

(2)不要求承認指控的罪名。

4、當庭認罪,但沒有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或者簡易程序的,仍可以認定當庭自願認罪量刑情節。

二、當庭認罪的從輕處理幅度是多大?

當庭自願認罪,是犯罪分子犯罪以後的表現。能當庭認罪的犯罪人,一般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小;應當在量刑時區別於拒不認罪的犯罪分子;同時,當庭認罪能使法庭選擇普通程序簡化審或者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在保證訴訟公正的前提下,提高了訴訟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所以也應當在量刑時鼓勵自願認罪的犯罪分子。綜上,對當庭自願認罪的犯罪分子從寬處罰,既有實體法的意義,又有程序法的價值。它對於促使更多的犯罪人積極認罪、悔過自新,以最小的訴訟成本偵破和審判刑事案件,更好地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認罪、坦白、自首,是三個性質相同、程度不同的量刑情節。認罪與自首相比,犯罪人沒有主動投案的行為,其到案是被動的;與坦白相比,犯罪人供述的是司法機關已經掌握的罪行,其供述也是被動的。因此,根據人身危險性的不同,對及時偵破和審判案件的作用不同,《量刑指導意見》規定,當庭自願認罪的從寬幅度是“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相對於自首的從寬幅度(40%以下)、坦白的從寬幅度(20%以下)都要小。

三、當庭認罪量刑中包括哪些因素?

1、認罪的程度。認罪的程度是確定其從寬比例的首要因素。一般沒來説,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和情節的,要好於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的;供述檻相對穩定的,要好於時供時翻的;在偵查、起訴階段就認罪的,要好於當庭第一認罪的。

2、犯罪的性質和罪行的輕重。一般來説,犯罪的性質越惡劣、罪行越重的,犯罪人能勇於承認犯罪,説明其悔罪態度更為堅定,在認罪程度、悔罪表現相同的情況下,罪行越重,從寬的刑期越多。

綜上所述,當庭認罪也表示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良好,法院可以在量刑的時候考慮從輕處罰。當庭認罪的構成要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認罪必須在法庭上、必須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等。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犯罪嫌疑人有當庭認罪行為的,法院在量刑的時候可以減少基準刑期的10%。

標籤:認罪 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