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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致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嗎

遺棄致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嗎

遺棄行為一般發生在具有撫養、扶養關係的家庭成員當中,而對老人、小孩或病人進行遺棄的話,很有可能會造成他們的死亡。那要是遺棄致人死亡的話,此時構成故意殺人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遺棄致人死亡構成故意殺人嗎

遺棄致人死亡不一定算故意殺人。

遺棄罪與故意殺人罪是有區別的:

1、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從主觀故意上講,遺棄罪是履行扶養義務的行為人企圖通過遺棄達到逃避或向他人轉嫁由自己承擔的扶養義務的目的;故意殺人罪的主觀故意則是剝奪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為人企圖通過遺棄達到向他人轉嫁本由自己承擔的扶養義務的目的,則其行為構成遺棄罪;如果行為人企圖以不履行扶養義務的行為方式達到殺害嬰兒或神智不清、行動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則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2、客觀要件不同。遺棄罪在客觀方面一般是將被害人遺棄於能夠獲得救助的場所,如他人家門口、車站、碼頭、街口等。故意殺人罪在客觀方面則是將嬰兒或行動困難的老人放置於不能獲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將嬰兒遺棄在深山溝內;將神志不清、行動困難的老人遺棄在野獸出沒、人跡罕至的荒野,等等。

二、遺棄罪如何量刑

遺棄罪要依據情節的惡劣程度定罪量刑。要依據行為的手段、後果、行為人的動機等進行綜合評價其情節是否惡劣,從而判定遺棄罪量刑。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均為情節惡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遺棄致人死亡其實不一定就會構成故意殺人。此時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分析出來,當然,多數情況下都是按照遺棄罪進行處理的,但由於造成了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此時對行為人的處罰可能就會比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