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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科技的發展給我們生活提供了越來越多的便捷,但是對於一些公民隱私和個人權利的侵犯也比較方便。我們公民對於自己的信息的保護意識比較淡薄,所以很多情況下會被人鑽了空子。在我國的刑法當中,有專門這麼一條罪名,就是對於公民的個人信息進行保護的,如果有其他人侵犯的公民個人信息的話,是很有可能觸犯刑法當中的刑法被定罪判刑的。那麼其他公民個人信息罪到底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被立案判刑的?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量刑標準:

首先來看一下刑法當中對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量刑標準。違反了規定,侵犯或者是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之下,徒刑三年以下或者管制拘役也不是不可能,在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之下,會上升一個法定刑到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如果需要判處罰金的話,也可以並處罰金。

所以我們看到刑法當中對於這樣的標準,視情節嚴重或者是情節特別嚴重,但是沒有具體的展開,所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解釋當中,就對於這兩個關鍵詞給出了明確的解釋。

第一,侵犯信息的數量達到的標準。

這一條是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數量上來入手判斷什麼叫做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我國解釋當中規定了如果其他人個人信息或者是非法售賣達到50條以上的話,就屬於情節嚴重,500條以上的話,就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當然還有5000條以上的這一個標準,但在通常情況下是不太使用的。

第二,是違法所得的數額。

1.由於侵犯公民的個人信息不可能是留在家中供自己使用,一定是進行非法的售賣來讓自己有違法所得,所以對於違法所得的數,我也可以成為一個是否可以立案判刑的標準。

2.在我國解釋當中規定,如果翻倍他們個人信息違法所得超過了5000元以上的話,那麼就屬於情節嚴重的情況,就可以被立案判刑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所以5000元是一個標杆,在5000以下的話,通常不會被立案判刑。

第三,是得到信息之後的用途。

1.在我國,如果想要被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話,在拿到信息之後必須是用於非法的販賣,銷售給他人才可以。如果僅僅是得到的公民的個人信息,但是並沒有販賣,只適用於某些數據研究的話,其實不屬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所以立案標準當中,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條,一定要確定好當事人是否有販賣這個信息。

2.如果符合的以上三種情況中的任意一條的話,就可以被認定為侵犯公民的個人信息罪,隨時就可以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來進行判刑了。這體現了我國對於公民個人信息的尊重與保護,也體現了整個國家對於打擊機盜竊別人信息行為的態度,這是一種比較強硬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