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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捕獵野生動物的工具犯法嗎

一、購買捕獵野生動物的工具犯法嗎?

購買捕獵野生動物的工具犯法嗎

購買捕獵野生動物的工具不犯法,但偽造、倒賣、轉讓狩獵證或者馴養繁殖許可證,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5000元以下的標準執行。偽造、倒賣、轉讓特許獵捕證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5萬元以下的標準執行。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有獵獲物的,處以相當於獵獲物價值8倍以下的罰款;

(二)沒有獵獲物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取得狩獵證或者未按照狩獵證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有獵獲物的,處以相當於獵獲物價值5倍以下的罰款;

(二)沒有獵獲物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二、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麼?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應該説當事人購買獵捕野生動物的工具屬於犯罪預備階段,在當事人有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情況下,對購買的用來獵捕野生動物的工具會依法沒收,但沒有當事人獵捕野生動物的證據的話,不能因為購買了相關的工具就去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