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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規定的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是什麼?

我國法律規定的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是什麼?

珍貴野生動物是大自然饋贈的珍貴財產,我們應該盡力保護並使其健康繁衍,以保證大自然的生態平衡,給子孫後代留下發展的重要資料。那麼,我國法律規定的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是什麼?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非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罪是什麼?

 一、基本概念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是指非法獵捕或者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本罪的主體可以為自然人也可以為單位。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而故意實施獵捕或者殺害的心理狀態。本罪侵害的客體為國家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

二、注意問題

(一)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公佈。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指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比如蜂猴、熊猴、金絲猴、馬來熊、大熊貓、雲豹、雪豹等等。

(二)非法獵捕、殺害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捕捉、捕撈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者應當按照特許獵捕證、狩獵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和期限進行獵捕。禁止使用軍用武器、毒藥、炸藥進行獵捕。違反本法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41條的規定以非法狩獵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三)故意傷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定性

對於只是傷害、虐待或者不加節制的餵食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不具有非法獵捕、殺害的故意行為,一般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通説認為,這些野生動物同動物園裏的機械設備或者動物房舍一樣,都屬於財物。比如北京西城區“劉某故意傷害動物案”[①], 劉某為了證實熊的嗅覺與分辨東西能力,先後兩次把摻有火鹼、硫酸的飲料倒在北京動物園飼養的熊的身上和嘴裏,致使3只黑熊、1只馬熊和1只棕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殘害。該事件發生以後,人民法院法院最終判決劉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免於刑事處罰。

(四)實施本罪又實施其他犯罪的處理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使用爆炸、投毒、設置電網等危險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同時構成刑法第114條或者第115條規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實施本罪罪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五)不構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根據《刑法》第341條規定,構成本罪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具有非法獵捕、殺害行為;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行為對象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缺乏其中任何一個基本條件,一般情況下不能構成本罪。比如獵捕或者殺害的動物不是國家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由於缺乏必要的認識確實誤捕或者誤殺珍貴動物的,一般不宜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定罪處罰。

(六)處罰

根據刑法第341條第1款和第346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在我國雖然不及殺害野生動物主觀故意性大,但是也屬於嚴重犯罪,一般都處以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