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返還提成非法集資能夠返還本金嗎?
對於非法集資的現象,現在是越來越猖獗了,那麼如何識別這種行為成了我們現在主要提升的一種能力,對於被騙的非法集資錢能夠返回嗎?根據有關的説法,對於非法集資的本金是可以通過一定的維權的方式來返回的,具體來看下面的文章
非法集資會返還本金嗎
會返還本金。
非法集資罪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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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燬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我們在瞭解過相關的司法解釋之後,也就能夠進一步的瞭解到,我們國家對於非法集資的行為是有一定的判斷標準,那麼如果當事人被非法集資了,也可以通過有關部門來進行申訴和維權,至於本金的問題,也就根據具體實際情況,也能夠返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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