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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隱瞞疫情應該怎麼處罰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故意隱瞞疫情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另外,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疫情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也會受到刑法處罰。

個人隱瞞疫情應該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條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衞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衞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衞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

(三)准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四)拒絕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標籤:疫情 隱瞞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