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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疫情導致傳染人員增多怎麼辦

隱瞞疫情導致傳染人員增多怎麼辦

隱瞞疫情導致傳染人員增多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故意傳播新冠肺炎病原體的確診患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

春節前後從疫情嚴重區域返鄉和與此類人員有無防護密切接觸的個人、單位不如實報告或隱匿,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不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進入公共場所,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最高可判處七年徒刑。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有故意隱瞞疫情傳染了他人導致傳染人員增多的,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進行定罪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的可能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