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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家出走能報案嗎不想回去咋辦

離家出走超過48小時,自己尋找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可以報警。家人出走下落不明,一般情況超過24小時,公安機關才會立案。如走失人有被不法侵害跡象的,隨時可以向派出所電話報警,不受時間限制。

自願離家出走能報案嗎不想回去咋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