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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拐賣兒童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中國拐賣兒童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中國拐賣兒童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二、拐騙兒童罪的主要特徵

本罪具有如下特徵:

1.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侵犯的對象是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所謂拐騙,即指使用欺騙,引誘等方法將兒童弄走,使之脱離家庭和監護人.

3.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為了收養,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2條規定,拐騙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拐賣兒童罪的客觀要件

1、誘騙兒童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欺騙、威逼或許其他辦法,使兒童脱離自己的家庭或許監護人的行為。

2、所謂誘騙,可能是直接對兒童施行,也可能是對兒童的家長或許監護人施行。誘騙的手法是多種多樣。比如,給兒童愛吃的食物、喜愛的玩具、美觀的衣服以及帶去玩耍等,騙得兒童的好感後將其拐走。對兒童的家長或許監護人,則往往是以獻殷勤、假意幫助照看孩子、表明喜愛兒童等手法騙得信任後,尋找機會將兒童騙走或許將嬰兒偷偷抱走。總歸,運用各種手法誘騙兒童脱離家庭或許監護人,是誘騙兒童罪在客觀方面的重要特徵。

3、所謂誘騙兒童脱離家庭,是指派兒童脱離與爸爸媽媽或許其他親屬共同日子的場所。脱離監護人,則是指派兒童脱離依法對其人身、產業及其他合法權益擔任監督和維護的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則,未成年人的爸爸媽媽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綜合上面所説的,拐賣兒童就是屬於在未成年人沒有民事能力的情況下而進行拐賣,從而導致兒童的利益受到傷害,對於此行為只要一旦產生,必定就會承擔刑事的責任,而對於處罰的標準就會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罰,從而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標籤:拐賣兒童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