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拐賣兒童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拐賣兒童的行為其實是很惡劣的,而在我國,對於這類行為其實也是給予了嚴厲的打擊,甚至規定為了刑事犯罪,即拐賣兒童罪。也就意味着,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規定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那麼到底拐賣兒童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拐賣兒童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拐賣兒童罪如何認定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其中,“兒童”一般指14週歲以下的人。本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犯罪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為了將拐騙的兒童收養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為了供其使喚、奴役;也有的是因為非常喜歡兒童而實施拐騙的。從實踐看,拐騙兒童的大多是一些沒有子女的人,想把拐來的兒童收養為自已的子女。這樣的人主觀上並不是想殘害兒童,但是,他們這種極端損人利己的行為,使受騙兒童的心靈遭受嚴重創傷,給兒童的父母和其他親人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也給羣眾的正常生活秩序帶來威脅。因此,對於拐騙兒童的犯罪行為,不論其動機、目的如何,都不應忽視其社會危害性,必須給以應得的懲罰。

3、犯罪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4、犯罪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兒童脱離自己的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二、拐賣兒童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刑法》240條的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這裏要注意,構成此罪的要求被拐賣的屬於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我國對拐賣兒童在的處罰也是比較重的,一般是在5-10年有期徒刑之間追究責任,要是具有特別嚴重的情節,甚至可以直接對行為人判處死刑。

標籤:拐賣兒童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