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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合法經營獲利怎麼處理?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合法經營獲利怎麼處理?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合法經營獲利怎麼處理?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為合法經營活動而非法購買、收受本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利用非法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信息獲利五萬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購買、收受公民個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將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標準適用本解釋第五條的規定。

二、身份信息被盜用後進行網貸怎麼處理?

第一種,將身份證和銀行卡給別人辦理某種業務使用,對方未經他同意,擅自辦了網貸。要根據實際情況看網貸公司本身是否有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如果是網貸公司沒盡到義務,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種,身份證和銀行卡被別人盜用了,拿去辦了網貸還捲走了錢。那麼這件事的性質轉變成為盜竊案,作為受害人,又不是實際的貸款申請人,沒有償還貸款的義務和責任。

雖説無論自己的情況符合上述哪一種,都可以不承擔責任,不用還錢。但還有個因素,會影響具體維權的方式,網貸公司是否已經起訴債務人要求償還貸款本息了。

如果網貸公司還沒有起訴,最好馬上向警方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證實實際網貸申請人不是自己,而是由別人拿着自己身份證信息辦理的。拿到這份由公安機關調查來的證據,就可以放心地不承擔任何責任了。

如果網貸公司已經將自己起訴至法院了。那麼自己就要向法庭舉證,證明自己和這件貸款案並無關係,身份屬他人冒用,要求法院審理查明自己不是此案的適格被告。

在積極應訴、主張自己權益的同時,也應儘早報警,畢竟這仍然是一起盜用、冒用他人身份證的案件啊。

身份信息被別人盜用後進行網貸,可以聯繫網貸平台,與其進行協商;也可以打電話報警,交給警察處理;實在不行的也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但是需要事先書寫好起訴狀,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