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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貨幣罪與偽造貨幣的區別

變造貨幣罪與偽造貨幣的區別

貨幣犯罪時嚴重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同時也對國家的金融系統有嚴重影響。司法實踐中應該嚴厲打擊這種犯罪。本文就罪名的相關內容作詳細介紹。

變造貨幣罪最高刑為10年以下,而偽造貨幣罪最高刑為死刑,因此正確區分兩罪十分重要。區別點為:

(一)“變造”,是在原貨幣基礎上加工處理使其虛假增值,“偽造”則系無中生有,將非貨幣物質加工為貨幣。

(二)變造後的貨幣,有原幣成分;偽造的則沒有,或完全改變形態,如將真實金屬幣融化鑄為面值更大的貨幣;

(三)變造假幣一般要投入原幣成本,數量也不很大,而偽造則可以大量進行,危害更大,因此處刑不同。

偽造貨幣罪與變造貨幣罪雖然都是針對貨幣實施的犯罪行為,但是二者的構成條件、社會危害性以及處罰都有明顯區別。

1.偽造貨幣罪的構成條件:

(1)行為人在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而為;

(2)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偽造貨幣的行為。“偽造貨幣”,是指仿照人民幣或者外幣的圖案、色彩、形狀等,使用印刷、複印、描繪、拓印等各種製作方法,將非貨幣的物質非法制造為假貨幣,冒充貨幣的行為。本條所説的“貨幣”,包括人民幣和外幣。外幣是指境外正在流通使用的貨幣,既包括港、澳、台地區的貨幣,還包括可在中國兑換的外國貨幣,如美元、英鎊、馬克等,以及在中國尚不可以兑換的外國貨幣,如盧布等。根據刑法的規定,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偽造貨幣的行為就構成犯罪,至於行為人是出於何種目的,使用何種方法,並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2.變造貨幣罪的構成條件:

(1)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犯罪故意,即具有變造貨幣非法牟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對貨幣進行剪貼、塗改,不構成犯罪。

(2)行為人必須具有變造貨幣的行為。“變造貨幣”是指行為人在真貨幣的基礎上或者以真貨幣為基本材料,通過挖補、剪接、塗改、揭層等加工處理,改變原貨幣數量、形態或面值的行為。不論行為人以何種方式變造貨幣,都不影響犯罪的成立。變造貨幣是以真貨幣為基礎進行加工處理,因此變造的貨幣在某種程度上有原貨幣的成分,如原貨幣的紙張、金屬防偽線、油墨等。而偽造貨幣則是將非貨幣的一些物質經過加工後偽造成為貨幣,偽造的貨幣則不具有貨幣的成分。這是偽造貨幣與變造貨幣最大的不同。

(3)行為人變造貨幣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

標籤:變造 貨幣 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