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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軍事通信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破壞軍事通信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破壞軍事通信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破壞軍事通信罪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根據《刑法》第369條的規定,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立案追究。

2、破壞軍事通信罪的處罰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條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破壞軍事通信罪的犯罪構成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防建設體現的國防利益。犯罪對象是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武器裝備是指武裝部隊用於實施和保障作戰行動的武器、武器系統和軍事技術器材。軍事設施是指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建築、場地和設備。軍事通信,是指武裝部隊為實施指揮或者武器控制而運用各種通信手段進行的信息傳遞活動。

2、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所謂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是指以各種方法使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使用。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者軍事通信而故意破壞。

任何人都是不得實施會影響到軍事通信的行為的,若是偶然發現他人正在採取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實施破壞設施通信設備的行為,那麼是可以採取相應的措施阻止的,若是來不及阻止,或者是説沒有能力阻止,那麼需要及時的向相關部門舉報違法破壞的行為。

標籤:立案 軍事 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