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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故意殺人罪的犯罪行為人除了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還需要對被害者或其家屬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在進行公訴的過程中,被害者或其家屬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那麼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該如何寫呢?請閲讀下文了解。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故意殺人)

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張某(系被害人張某的父親),男,19XX年4月5日生,漢族,住XX縣XX某莊。聯繫電話:

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李某(系被害人張某的母親),女,19XX年9月25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某莊。

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張小某(系被害人張某的女兒),女,20XX年10月11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某莊。

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王某,男,19XX年10月24日生,漢族,原住址:XX縣XX路**號二號樓三單元201室,現羈押於XX縣看守所。

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仇某,成年,漢族,原住XX縣XX鎮,現在XX省魯南監獄服刑。

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祝某,19XX年2月25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

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呂某,19XX年10月15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

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呂某某,19XX年3月28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

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陳某,男,19XX年2月12日生,漢族,住XX縣XX鎮。

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嶽某,男,36歲,漢族,住XX縣XX鎮某莊。

訴訟請求

1、追究被告人王某等六人(王某、仇某、祝某、呂某、呂某某、陳某)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

2、依法判決上述七被告人賠償原告人各項損失共計100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03年11月5日晚,被害人張某與被告人等同在馬站飯店吃飯,被害人的朋友嶽某與被告人王某等六人(王某、仇某、祝某、呂某、呂某某、陳某)發生衝突,當時被告人王某從另一被告人仇某手中接過刀,欲對嶽某實施傷害行為,被害人從中調解雙方矛盾,於是被告人王某提出到某村全羊館請酒,被害人獨自一人在被告人王某等六人的脅持下,來到某村全羊館。之後,被告人即對被害人實施了殺害行為(王某與仇某將被害人夾在中間,被告人王某對被害人連捅兩刀,見被害人沒死,對準被害人大腿動脈又是一刀〈致命部位〉),並口稱要殺死被害人,正是這致命的一刀直接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

被害人系家中獨生子,被害時年僅22歲,剛剛成家,出事時女兒出生僅僅23天,給原本幸福的家庭帶來了沉痛打擊,整個家庭陷入絕境。被告人王某等經常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他人,社會危害性極大,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依法支持其訴訟請求。

此致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張某

李某

張小某

20XX年4月19日

各位看完小編的文章後是否對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的內容、格式有所瞭解呢?不同的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的內容都是不一樣的,大家可以適當進行修改,寫出一份符合自己情況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本站你身邊的法律好幫手,有問題就找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