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需要的證據都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法律是講究證據的,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不能對任何人進行指控,這在刑事犯罪上,綁架罪表現的尤為突出。那麼,在實踐中,綁架罪需要的證據究竟都有哪些呢?此外,根據法律的規定,綁架致人死亡又該怎麼處罰呢?下文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講述。
一、綁架罪需要的證據都有哪些
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綁架罪需要哪些證據如下:
1、證明綁架犯罪事實存在的證據。
如證明被綁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脅、被麻醉、被強制或被騙至非法關押地點、被非法拘禁、被剝奪人身自由、被虐待、被傷害、被殺死等能夠證明綁架犯罪事實存在的證據。
2、證明綁架犯罪事實系犯罪嫌疑人所為的證據。
如證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間接地策劃、實施或指使他人策劃、實施綁架他人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間接使用暴力、脅迫或麻醉等方法綁架他人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間接非法剝奪被綁架人人身自由、虐待被綁架人、傷害或殺死被綁架人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間接的與被綁架人的家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取得聯繫,要挾被綁架人的家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出交易條件或接受交易條件的證據等。
二、綁架致人死亡怎麼處罰
行為人在綁架中殺害被綁架人的,適用綁架罪的加重法定刑處罰,而不能以綁架罪和故意殺人罪實行數罪併罰。實踐中,殺害被綁架人的有三種情形:
1、在綁架過程中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殺死被綁架人;
2、綁架行為實施後勒索財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之前殺害被綁架人;
3、因勒索不成或非法要求得不到滿足而殺害被綁架人。對於行為已勒索到財物或者已滿足不法要求後釋放人質時,為了滅口或出於其他目的殺害被綁架的,是否屬於上述殺害被綁架人的情形;此種情形具備數個獨立的犯罪構成,應數罪併罰;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以綁架罪一罪處罰。
根據刑法理論,在綁架中殺害被綁架人的,符合獨立的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雖然在理論上應以數罪論處,但是由於在綁架中常常伴隨着被害人死亡的後果發生,而且刑法對綁架罪規定的法定刑高於故意殺人罪。這樣將故意殺人作為綁架罪的加重情節有利訴訟。根據這一立法精神,對發生在犯罪既隧後或者發生在綁架過程中,殺害被綁架人的,都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
任何一個行為,只有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時,才有可能會構成犯罪,當然,綁架罪也不例外。但在作出認定的時候,因為規定綁架罪屬於行為犯,所以只要實施了該行為就構成犯罪。至於綁架罪需要的證據都有哪些,上文小編已經作出瞭解答,希望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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