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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供述認罪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如實供述認罪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跟自首是不一樣的,因為如實供述大多都是在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抓獲了以後,當事人對於工作人員的詢問表現得非常的配合,犯罪嫌疑人交代的這些內容跟工作人員當前掌握的證據都是高度吻合的,這是屬於如實供述,下面大家可以跟隨小編的腳步一起來認識一下如實供述認罪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如實供述認罪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如實供述應該是不能從輕處罰的,但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可酌情考慮,當庭自願認罪,可從輕處罰,量刑規範化規定是10%以下,至於具體的量刑,還要看罪名和基準刑。

以下情形應當認定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1、犯有數罪的犯罪嫌疑人僅如實供述所犯數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對如實供述部分犯罪的行為,認定為自首;

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還應當供述所知的同案犯,否則不予認定自首,主犯則應當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實,才能認定為自首;

3、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的,不能認定為自首;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應當認定為自首。

對於如實供述的罪行是司法機關已經掌握的罪行的雖然不屬於自首,但是符合坦白的構成要件,所謂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所以也可以酌情從輕處理。對於所如實供述的同種罪行中較重的,從認罪態度方面講也應當從輕發落。

二、被告人認罪案件的適用範圍

被告人認罪案件是被告人對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無異議,並自願認罪的第一審公訴案件。

對於指控被告人犯數罪的案件,對被告人認罪的部分。

下列案件不適用被告人認罪審理:

1、被告人系盲、聾、啞人的;

2、可能判處死刑的;

3、外國人犯罪的;

4、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5、被告人認罪但經審查認為可能不構成犯罪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認罪或者不同意適用被告人認罪案件審理的;

7、其它不宜適用被告人認罪審理的案件。

其實,如實供述認罪或者是所謂的認罪認罰,肯定是法官在最後量刑的時候都會考慮到這些因素的,不過包括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家屬也不應該就認為如實供述認罪就能夠減輕很大一部分的法律責任的,如實供述認罪這是每一個公民在犯罪以後的一種自我救贖的方式,而不應該在錯誤的道路上一去不回頭了。

標籤:認罪 供述 如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