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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合同要怎麼寫?

一、土地出租合同要怎麼寫?

土地出租合同要怎麼寫?

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 畝。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 。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一季,(自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_____)。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列如:(該土地中的水,電,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土地出租給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合同規定,屬甲方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雙倍的違約金及相關的費用。

4、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季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沒生產的租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有生產農作物一切損失有甲方無條件賠償乙方,該土地的一切賠償權歸甲方所有。

(七)特殊約定

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及地上附屬物補償款都歸甲方,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照乙方原始投資金額甲方給予補償。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租賃合同不得超過多少年?

1、租賃合同不得超過二十年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2、租賃期限不低於六個月的,必須要簽署租賃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對於想要使用土地,但是卻沒有土地使用權的公民、或者是單位,可能會採取向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權的公民、或者是單位提出租賃請求。若是收到請求的一方同意了自己的請求,那麼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土地的租賃期限等的相關事項。

標籤:土地 出租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