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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賣淫罪的案子怎麼辦

組織賣淫罪的案子怎麼辦

組織賣淫是嚴重影響社會風氣的一種罪行,十分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組織賣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麼組織賣淫罪的案子怎麼辦呢?組織賣淫罪的審判流程又是什麼?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解答這兩個問題,請閲讀下文。

一、組織賣淫罪的案子怎麼辦

組織賣淫罪侵害的客體是社會風化和治安管理秩序。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賣淫罪的量刑標準是: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

2、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強迫他人賣淫。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組織、強迫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4、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加重處罰。

5、組織賣淫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數罪併罰。

二、組織賣淫罪的審判流程

1、立案。公安機關接到舉報、指控組織賣淫罪的應當立案偵查。

2、偵查。偵查的目的在於查清真相,收集證據。

3、審查起訴。檢察院接到偵查機關移送的案件以後,案件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審查後,在案件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會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對於依法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訴;二是對於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免除處罰的,或者補充偵查的案件證據仍然不足的,不將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審判,即不起訴。

4、審判階段。法庭審理後,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作出無罪判決;

(3)、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5、執行。執行則指刑事執行機關為了實施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所確定的內容而進行的活動,在我國,刑事執行的主體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等。在組織賣淫罪的刑事處罰中,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由監獄執行,罰金和沒收財產由原審法院執行。死刑的執行由檢察官、法官在場,核准罪犯身份後由武警在監獄或者特定場所執行。

小編在上文已經詳細的為您介紹了關於組織賣淫罪的案子怎麼辦的問題,為您介紹了組織賣淫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規定的法定刑進行處罰,並且為您梳理了組織賣淫罪的審判流程。如果您在這方面遇到了難題,請聯繫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標籤:賣淫罪 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