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如何分辨集資詐騙與非法集資?

如何分辨集資詐騙與非法集資?

近年來,在民間借貸領域,非法集資的案件頻頻發生,給老百姓的財產帶來嚴重損失。我國刑法中有明確的條文,確定了集資詐騙罪這個罪名,從字面上看,集資詐騙和非法集資非常接近,不少人也會將二者混淆。那麼如何分辨集資詐騙與非法集資?下面我們跟隨小編簡單瞭解下吧。

一、如何分辨集資詐騙與非法集資?

1、非法集資是指“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

2、集資詐騙罪的詐騙方法是“行為人採用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 進行集資;

3、兩者的聯繫在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詐騙的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構成集資詐騙。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

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集資詐騙有何具體表現?

1、攜帶集資款逃跑;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總的來説,集資詐騙與非法集資都是以非法佔用為目的,以詐騙手段騙取財物的行為,二者的區別不是很大。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罪名,而集資詐騙構成犯罪,非法集資對應的罪名可以是集資詐騙罪,也可以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因此,從內涵上將,非法集資的範圍比集資詐騙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