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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後發現報假案有什麼後果?

一、立案後發現報假案有什麼後果?

立案後發現報假案有什麼後果?

報假案一般要看報案者是否存在主觀故意。如果是無意的並且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報案者一般不承擔責任。如果是故意報假案的,公安機關有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其處以拘留和罰款。因報假案造成嚴重社會危害性,已經構成刑事犯罪的,則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報案與事實嚴重不符是否可以反訴誹謗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誹謗是通過虛構、捏造事實詆譭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果在控告的時候,控告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意圖陷害當事人的,是屬於誣告陷害的行為,不能反訴誹謗,但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報假案是嚴重的擾亂了社會治安,讓不應該受到懲罰的人而受到傷害,同時也浪費了警力,這是特別嚴重的形為,因此,對於立案後承認報假案,報案人會受到的處罰要根據當時的案情來定,若是由於其報假案造成嚴重危害的,其會被判處刑事處罰。

標籤:假案 後果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