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危險駕駛罪要判多少年?

危險駕駛罪要判多少年?

危險駕駛罪在刑法修正案八當中是新增的罪名,而在刑法修正案九當中確實被修改的罪名之一。刑九當中主要是對危險駕駛罪的具體犯罪行為進行了增加,在量刑方面卻沒有進行修改。那麼下面我們就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危險駕駛罪要判多少年的內容吧。

一、危險駕駛罪要判多少年?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危險駕駛罪如何認定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處:三個罪名既然都規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處就是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間的區別。其區別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主觀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險駕駛罪在主觀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義上過失犯罪,主觀上只能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是故意,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為過失。

其次,在行為方式上不同。危險駕駛罪只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兩種行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實施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險性相當的危險行為。不應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的行為。

第三,在是否要求出現危害結果上不同。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情節犯,只要有醉駕或追逐競駛的行為且情節惡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實際的危害結果;交通肇事罪為結果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為危險犯。

最後,量刑上不同。比着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險駕駛罪是一種較輕的犯罪,因為畢竟沒有發生危害後果,而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都要求造成嚴重的後果,由此帶來量刑上的差別。

綜上可知,法律規定的危險駕駛罪的處罰為拘役,並處罰金。而關於拘役,我國法律規定的是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刑期,至於罰金則最低一般是1000元。希望本站小編帶來的內容,能夠幫你進一步瞭解相關知識,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駕駛 罪要 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