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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他人私闖民宅訛人怎麼辦?

一、遇到他人私闖民宅訛人怎麼辦?

遇到他人私闖民宅訛人怎麼辦?

建議及時向警方報案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對於私闖民宅的,公安機關可以對當事人治安處罰。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按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還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是什麼?

1、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2、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入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比如,發生火災,家中無人,無法徵得同意,而消防隊員的破門而入,就屬於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三、哪些行為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

1、法律授權行為

對於法律授權的合法進入者,如公安、檢察機關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需要進入公民住宅對有關人員的身體、物品進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時,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進行搜查的,要持《搜查證》;進行查封、扣押的,要持《查封、扣押令》;執行拘留、逮捕的,要持《拘留證》、《逮捕證》,如果遇特殊情況,也可以不持上述物品進行。

2、緊急避險行為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綜上所述,解決民間糾紛應該採取合理合法的手段,不得有過激行為。如果有陌生人闖入民宅並倒地不起訛人的,住户經過勸阻無效的應當報警。民警到場後會追究闖入者的法律責任,警告、罰款或者治安拘留等。如果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民警還會將其刑事拘留。

標籤:訛人 民宅 私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