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私闖別人家民宅打人犯法嗎?
一、女人私闖別人家民宅打人犯法嗎?
是犯法的,因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和隱私權。
侵入住宅的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罪法定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人的行為根據傷情的鑑定是輕傷還是輕微傷,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治安違法。
二、私闖民宅打人構成犯罪嗎?
1、如果“私闖民宅”是指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拒絕退出,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寧的,構成刑法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這包括兩種情況:
一種是未經允許,不顧反對、阻擋而強行進入;
另一種是主人開始沒有反對進入,但後來要求其退出。
私闖民宅打人,包括情形:
(1)、如果行為者氣勢洶洶地闖入打人,主人不會同意其進入,一般就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2)、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後其打人後要求其退出,而不退出,一般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
(3)、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後其打人後要求其退出,其立即退出,不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要看有無造成“輕傷”以上(輕傷、重傷、致死)。
(4)、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後其打人後,也沒有要求其退出,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要看有無造成“輕傷”以上。
2、看情節輕重。如果“情節顯著輕微”,那就不認為是犯罪。比如打人是“輕微傷”以下,沒有大礙。同時私闖民宅的行為者與主人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親戚、至好朋友,也沒有大的利益衝突,事後可以諒解。等等。如果“不認為是犯罪”,還可能屬於“違法侵權”,要負賠償、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其次,如果達到了犯罪程度,是屬於故意傷害罪,還是屬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要看私闖民宅的目的、故意傷害的程度,主要是故意傷害的程度。如果侵入就是為了打人“教訓人”,致使主人輕傷以上,那應算故意傷害罪。如果打人沒有造成“輕傷”,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論處。不按數罪併罰處理。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是什麼?
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的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應當立案。本罪是行為犯,行為人只要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無故拒不退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就是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因為住宅是自然人的隱私空間,不對外開放,所以未經權利人允許是不得進入的,而打人本身就是侵犯受害人人身權利的行為,除了行政機關或者是人民法院會對行為人進行行政或者是刑事處罰外,實施打人行為的行為人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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