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對於一般累犯是指犯同一個罪嗎

對於一般累犯,前後並不要求是同種罪,只要是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而且是在前後間隔五年之內,就構成累犯。

對於一般累犯是指犯同一個罪嗎

一般累犯也稱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法定期限內又犯一定之罪的。

根據《刑法》第65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根據《刑法》第65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刑法》第66條:“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結或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根據《刑法》,可以看出構成累犯除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前後罪之間沒有年限的條件外,其它犯罪都必須要符合以下條件:

1、前後罪都是判處有期徒刑的

2、前一刑罰執行完後五年內再犯罪的

3、都要是故意犯罪

而在現實生活中,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是比較少的。

而其他的犯罪如果兩次之間超過了五年則不是累犯,如果是教養、管制、拘役的刑罰,則不論間隔多久,都不存在累犯的問題;如果兩次犯罪中有一次是過失犯罪,也不適用累犯。

一般累犯的類型沒有規定犯下相同類型的兩種,但必須構成刑事犯罪,並且五年內,一般累犯的類型也比較常見。對於一般累犯,法律上是不允許緩刑或假釋的,但如果以後能滿足減刑條件的話,那麼刑期還是可以減刑的。

標籤:累犯 指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