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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修改的內容和意義是什麼

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修改的內容和意義是什麼

刑法修正案九將危險駕駛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危險駕駛是零容忍的,因為危險駕駛害人害己,那麼,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修改的內容和意義是什麼呢?下面本站的小編為您帶來相關的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哪些行為屬於危險駕駛行為

危險駕駛行為主要包括酒後駕駛、追逐競駛、吸毒後駕駛、超速駕駛、超員駕駛、疲勞駕駛、闖紅燈以及強行變更車道、強行超車、違法搶行、開車時接打電話、不按規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的修改和規定

於2015年11月1日頒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修改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修改的意義

(一)將“超載、超速、”、“違反危險化學品規定運輸”的行為規定為犯罪,可進一步督促文明、安全駕駛,減少事故。“兩超”的認定由公安部按照道交法及司法解釋來規定。運輸危化品屬於行為犯,這與危化品的危害性關聯

(二)增加了車主、管理人的監管責任,如果失職負有直接責任的,與駕駛人構成共同犯罪。

(三)城市的公交車是從事旅客運輸,有本規定了,日後的公交車是否告別擁擠了呢?

四、危險駕駛案件多發的危害

(一)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以接打手機為主要表現的“分心駕駛” 為例,有調查顯示,68%的司機有過開車打電話的行為。而在2014年,因接打電話、看短信等行為導致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共74746起,佔37.98%,造成21570人死亡,76984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4.58億元。今年以來,截至到10月底,共查處“分心駕駛”違法行為40.3萬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1%。2015年9月18日,廈門司機範某開車時收到未婚妻的微信,聽到微信提示音後,範某特想立刻查看,便用左手控制方向盤右手拿出手機,低頭查看,不幸瞬間發生了,車撞到了推着嬰兒車正在過馬路的兩位媽媽,而嬰兒車分別是一個1歲多跟3個月大的男嬰,兩對母子均喪命。一條微信,就在一瞬間毀掉了3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儘管“分心駕駛”造成相當嚴重的後果,但其危害並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連年遞增。

(二)浪費司法資源。

危險駕駛案件多發,造成案件數量增加,不僅加大了公、檢、法三機關的辦案壓力,而且增加了看守所的羈押和監管工作量。

(三)判處實刑多容易引發社會問題。

首先,處刑人員會因被判處實刑而破壞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如失去工作、無法照顧家庭等;其次,農民、無業人員被關押會結識其他犯罪人員,容易被傳染惡習,引發其他犯罪,形成社會的又一不穩定因素。

看了以上內容,相信大家對刑法修正案九危險駕駛修改的內容以及修改的意義有了一定的瞭解。危險駕駛有嚴重的危害,危及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並且是違法犯罪的,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安全駕駛。同時,在具體運作過程中有疑難,我們本站的律師樂意為您效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