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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假幣後使用該怎麼處罰

偽造假幣後使用該怎麼處罰

我國,只有中央人民銀行才有發行貨幣的權利,而一般也只有央行委託的單位才能實際從事貨幣的生產、製作活動。但現實中,有的人卻違反相關規定,竟然私自偽造假幣,並且在社會上進行使用。那麼對於這樣偽造假幣後使用的行為,一般應該如何處罰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偽造假幣後使用該怎麼處罰

對於偽造貨幣後而持有,使用假幣的行為應如何認定?這裏涉及偽造者與持有者,偽造者與使用者的相互關係問題,分而論之是一種可行的辦法,也是偽造行為的自然延伸。在偽造後而持有假幣場合,持有就失去獨立的意義,併成為偽造貨幣罪這個有機整體的組成部分。對於偽造行為後而使用假幣的認定,則有不同的意見。在以往的審判實踐中,有的認為已經構成數罪,即偽造貨幣罪和詐騙罪(當時沒有規定使用假幣罪),主張實行兩罪並罰;有的雖然也認為構成數罪,但堅持按牽連犯處理。我們認為,使用不同於持有,它不是偽造行為引起的,因此,對使用假幣的行為進行單獨評價是必要的。至於如何處理,我們傾向後一種意見。因為偽造貨幣是為了使用,存在着原因行為和結果行為的牽連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從一重罪論處是適當的。

二、盜竊假幣後使用怎麼處罰

對於盜竊、搶奪假幣後而持有、使用的,應如何認定?在實踐中,專門以假幣為對象進行盜竊、搶劫的恐怕並不多。通常是盜竊、搶奪的貨幣中夾雜假幣或者把假幣誤認為是真幣而進行盜竊、強多,並引發了持有、使用假幣的行為。這些情況比較複雜,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盜竊、搶奪的貨幣中夾雜假幣,並且真貨幣數額較大、假幣數額較小,在這種情況下,持有、使用假幣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可按盜竊、搶奪罪論處。反之,如果盜竊搶奪的假幣數額較大。真幣數額較小,在這種情況下,不構成盜竊、搶奪罪,可按持有、使用假幣罪論處。

一般研製,盜竊假幣,數額較大的,不按盜竊罪處理。因為假幣不存在價值計算問題。如果把假幣誤認為是真貨幣而進行盜竊、搶奪,則發生不能犯未遂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持有盜竊、搶奪的假幣,應如何認定?如果從蒞臨的一致性處罰,則應認定為盜竊或搶奪罪(未遂)。因為這種情況就像盜竊、搶奪而窩藏一樣,是一種不可罰之事後行為。不過,司法實踐可能不採納此種方法。如果是使用假幣,我們主張按牽連犯處理。

要是行為人僅僅是偽造假幣的話,那麼這樣的行為一般會認定構成偽造假幣罪。但在偽造假幣後使用的,那麼此前的偽造行為就吸收進了使用行為裏面,此時只能定為使用假幣罪,但會從一重罪進行實際的處罰。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假幣 處罰 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