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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維持原判訴訟費誰承擔?

一、二審維持原判訴訟費誰承擔?

二審維持原判訴訟費誰承擔?

1.如果是由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則二審的上訴費用應由敗訴的上訴方方承擔;

2.如果是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則上訴費用一般應由被上訴方承擔,並二審法院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的負擔。

3.如果是經二審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包括上訴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2)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3)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三、二審上述後多久收到傳票?

無論是民事、行政還是刑事訴訟法律都未規定具體的開庭時間,開庭到判決的時間,由主審法官決定,但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限。具體的開庭時間、地點當事人可以等法院通知。根據規定,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第二審人民法院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民事訴訟中,法院在受理後何時開庭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但是,在開庭前,法院會一依法通知當事人。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再決定二審上述時,要將自己準備的事實證據更加的確鑿,充分並且符合法律規定。證據不足二審時也會改判的。所有的訴訟都是有規定的程序的。要詳細問一下負責案件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