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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輕的綁架罪能判緩刑嗎

一、較輕的綁架罪能判緩刑嗎?

較輕的綁架罪能判緩刑嗎

不能。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緩刑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即因為綁架罪屬於惡性犯罪,且其最低刑罰為五年,不符合緩刑條件,綁架罪不適用緩刑,較輕的綁架罪不能判緩刑。

二、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的區別在哪兒?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在客觀方面均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和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但在客觀上的相似性並不能混淆兩者之間的質的區別。

二者的差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在主觀上,表現為行為人主觀犯意的目的和故意的內容不同。綁架罪的主觀動機是勒索錢財或其他非法利益,綁架扣押人質只是實現主觀目的手段,而非法拘禁罪主觀意圖就是為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被害人人身自由限制性程度不同,使用方式方法也有差異。在綁架案中,行為人一般都採取超強度的暴力等手段,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無法反抗和不敢反抗,一般在被害人被擄離住所置於偏僻荒野之處,給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極大恐慌。而非法拘禁罪一般表現為行為人低強度限制人身自由。

(3)在案件發生的因果關係上,綁架罪表現為行為人和被害人之間沒有恩怨和其他往來,行為人的目的就是通過綁架的實施達到勒索錢財的目的,或者通過扣押人質獲取其他非法利益,而非法拘禁罪較多的表現為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因糾紛和其他利益關係而產生,在案發的起因上,被害人往往有過錯。

 較輕的綁架罪不能判緩刑。綁架罪屬於惡性犯罪,且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緩刑適用的條件之一為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的區別主要在主觀方面,客觀方面以及案件發生的因果關係上,行為人和被害人之間有沒有恩怨和其他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