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刑事訴訟法程序違法後果有哪些?

一、《刑事訴訟法》程序違法後果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程序違法後果有哪些?

如果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同時當事人有權向其上級機關、人民檢察院投訴舉報,根據具體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執法活動中應當正確履行職權,規範辦案程序,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泄露國家祕密、警務工作祕密;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

(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

(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僱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十二)其他違法的亂紀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

二、刑事案件法律程序有哪些?

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綜合上面所説的,刑事訴訟是必須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處理,如果執法人員在執行過程中造成程序違法,從而讓當事人的權益受損,那麼是會承擔相應的處分,嚴重者是可以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理,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