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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中第三者要坐牢嗎?

重婚罪中第三者要坐牢嗎?

一、重婚罪中第三者要坐牢嗎?

要坐牢的,與重婚一方結婚的人,如果知道對方重婚而結婚或者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可構成重婚罪。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需要對另一方保持忠誠,不能夠重婚,如果進行重婚的話可能會構成重婚罪。重婚的雙方當事人是否都構成犯罪,要區分以下情況:重婚一方,肯定構成重婚罪,會被判刑。

二、怎樣算構成重婚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任何犯罪必須具有四個構成要件。重婚罪的四要件為: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3.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重婚罪。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人上事實婚的重婚。

三、重婚罪的犯罪類型有哪些?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屬於親告罪,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沒有主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處理的,人民法院是不能主動審理此類案件的,另外,如果男女雙方構成事實婚姻關係,但還未在法律上締結婚姻關係,此時一方以夫妻名義或者是與他人締結婚姻關係的,此時也是構成重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