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狀態需要判刑不
一、犯罪預備狀態需要判刑不
需要。犯罪預備儘管沒有着手實施犯罪,但是犯罪人為了犯罪的順利進行而做了相應的準備,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應當負刑事責任。但犯罪預備畢竟沒有把犯罪行為實施完畢,與完成了的犯罪(犯罪既遂)相比,社會危害性要小很多(比如説為了殺人而準備菜刀和用菜刀把人殺死畢竟是兩碼事),因此在處罰上比犯罪既遂要輕。
《刑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就是説根據犯罪預備的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可以分別予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要注意的是這裏只是“可以”而不是一定要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不從寬處理也是可能的,但現實中對犯罪預備的處罰一般要比犯罪既遂要輕,而且一般都輕得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犯罪預備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1、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
這種故意是體現在犯罪預備的目的是為了順利地進行犯罪活動進而實現犯罪意圖,這就體現了預備犯的主觀惡性,
2、行為人已經為實施犯罪進行了準備活動
(1)為實施犯罪準備工具和物品
犯罪行為準備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殺傷、威脅被害人的各類兇器物品。如果是金融犯罪也有用以偽造貨幣、票證、文印的各類器具材料。對於準備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王海英律師表示這也會因為各種犯罪類別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有製造、修理、改裝、購買、借用、騙取、竊取等。
(2)是為達到犯罪目的創造條件
創造條件是準備工具以外的其他創造條件的行為。某些犯罪行為為了實施犯罪,事先會觀察犯罪現場、選擇犯罪時機、探聽被害人行蹤、演習犯罪手段和技巧、擬定犯罪實施計劃、尋找犯罪同夥等等。
行為符合犯罪構成是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根據,犯罪預備行為也有其具體的犯罪構成。這也同樣是追究犯罪預備行為的刑事責任中的法理根據。犯罪預備行為雖然尚未直接侵害,但已經使犯罪客體面臨即將實現的現實危險情況,因而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
-
刑事拘留後能直接移送審查起訴嗎
刑事拘留後,一般不能直接移送審查起訴。因為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偵查後,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
-
取保候審保證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何處理
一、取保候審保證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何處理人民檢察院發現保證人沒有履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義務,應當通知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對保證人作出罰款決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保證人的刑事責任。具體的義務如下:(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2)發現...
-
私自存放爆炸物品怎麼量刑
一、私自存放爆炸物品怎麼量刑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
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造成損失才算詐騙罪嗎?
一、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造成損失才算詐騙罪嗎?並不是造成損失才算詐騙罪,合同詐騙並不需要一方受損失,另一方受益才可以進行定罪處罰。只要具有合同詐騙行為的,人民法院有權行使審判權進行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