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國家資金3000元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套取國家資金3000元量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行為是詐騙罪的話。詐騙3000元,如果是在經濟發達地區不構成犯罪,按治安案件處理。如果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剛構成詐騙罪,依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各省市對此罪立案量刑標準不同,需要根據地區標準決定。
對套取專項資金案件中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罪名適用情形分別為:在套取國家專項資金過程中,負有直接審核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起主要作用,積極指使、參與、幫助資金使用人弄虛作假,並對套取的國家專項資金進行私分,非法佔為己有的,無論資金使用人是否構成犯罪,均以追究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刑事責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人系資金直接使用人,符合貪污罪構成要件的,按貪污罪定罪處罰;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涉嫌詐騙等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審核資金使用人提供的材料時,明知或應當明知條件虛構,仍予以縱容、幫助,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嚴重不負責任,沒有審查出相關材料虛假而使國家專項資金被騙取的,應當分別以、追究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刑事責任;實施上述行為,又收受 賄賂,構成的,數罪併罰。
二、套取國家資金罪認定標準是什麼
套取國家資金沒有專項罪名,關鍵是看套取後續行為,據為己有的是貪污罪,以單位名義私分的是私分國有資產罪。
套取國家資金構成貪污罪的認定標準為:
1、是國家工作人員套取國家資金的行為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具有刑事違法性。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套取國家資金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的認定標準為:
1、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權。
2、私分國有資產數額較大。
3、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本罪是單位犯罪,但根據法律規定只處罰私分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在國家相關的法律當中,並沒有規定一個罪名叫做套取國家資金罪,但是在日常實踐當中,針對於套取國家資金的行為,會根據具體的行為來認定不同的罪名,可能是詐騙罪也可能是行賄罪,因此在量刑標準上需要參考具體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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