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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車撞死人後怎麼處理判刑嗎?

一、 現在開車撞死人後怎麼處理判刑嗎?

現在開車撞死人後怎麼處理判刑嗎?

開車撞死人一般會以交通肇事罪論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撞到人後逃逸導致了被害人的死亡,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對損害結果持過失態度,則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撞死人是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則以意外事故論,當事人不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開車撞死人怎麼量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綜上所述,開車撞死人屬於交通肇事罪,若行為人為主要負責方或者完全負責方,需要處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且賠償受害者死亡賠償費。若發生現場有其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車禍,則以意外事故論,當事人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