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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死緩是緩刑嗎

刑法中,死緩是緩刑嗎

在生活中可能會聽到某某犯罪分子被判處死緩、某某犯罪分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執行,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死緩和緩刑的概念。死緩雖然和死刑只有一字之差,但實際差距卻很大。刑法中,死緩是緩刑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死緩是緩刑嗎

死緩不是緩刑,死緩是指對依法判處死刑但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在判處死刑時宣告緩期兩年執行,並實行勞動改造。而緩刑是指被依法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具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危險以及懷孕婦女實行判定刑罰暫緩執行。

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認罪、服罪、悔罪表現,認為原判刑罰可以暫緩執行,規定一定期限的考驗期,在考驗期內沒有發生法定的撤銷緩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執行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

死緩,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指對應當判處死刑,但又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在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後效,是我國一項獨特的死刑執行制度。

三、相關的法律規定

《刑法》

第四十八條

【死刑、死緩的適用對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上所述,刑法中,死緩是緩刑嗎?死緩不是緩刑的一種,二者性質不同。緩刑是指判定刑罰,同時判緩刑執行的,緩刑期內就不執行刑罰,緩刑期過了,如果沒有違反相關規定,不予執行刑罰了。死緩是在緩刑期內不違反規定,緩刑期滿可以不執行死刑,而轉為無期或有期徒刑。

標籤:死緩 刑法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