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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毒品罪判多少年時間?

販賣毒品罪判多少年時間?

一、販賣毒品罪判多少年時間?

販賣毒品罪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二、《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

《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毒品數量大”:

1、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嗎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6、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第二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

1、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滿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滿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三十千克以上不滿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

4、嗎啡二十克以上不滿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滿二百五十克(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滿二千五百支,50mg/支規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滿五千支;片劑25mg/片規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滿一萬片,50mg/片規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滿五千片);

6、鹽酸二氫埃託啡二毫克以上不滿十毫克(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滿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8、罌粟殼五十千克以上不滿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對於販毒毒品的行為,顯然是屬於嚴重侵犯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相關事項的認定上,可以基於毒品犯罪的有關事實後果來進行處理,特別是不同種類的毒品所認定的刑事處罰標準也是不同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