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中止審理有哪幾種情形
一、刑事中止審理有哪幾種情形
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
1、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4、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
對刑事案件的中止審理,一般是以裁定的方式作出,當然作出中止審理必須要是符合了法定的情形,否則的話就是違法行為,相關人員就要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一般中止審理是暫停對案件的審判活動,並不是就此就導致案件終結了,往往在造成中止的事由消除之後,還會恢復審判,繼續對案件作出審理。
二、中止審理法定情形及對審限的影響
中止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作出判決之前,出現了某些使審判在一定期限內無法繼續進行的情況時,決定暫時停止案件審理,待有關情形消失後,再行恢復審判的活動。
依據《刑訴法》第二百條規定,可以中止審理的法定情形包括:1、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託訴訟代理人出庭的;4、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三、刑事案件律師起到了什麼作用
(1)調查階段-辯護律師可以在調查過程中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投訴和指控;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調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和案件,並提出意見;
(2)審查起訴階段: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閲、摘錄、複製本案的文件。文件包括案件的訴訟文件和證據。
(3)會見和通信權:辯護律師可以與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與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4)律師調查取證權(非律師無此權利)律師自行調查取證權:經證人或其他相關單位及個人同意。律師調查取證:經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經受害人或其近親、受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的,應當簽發許可調查。
(5)申請檢察院、法院調查權:因證人或有關部門、個人不同意,申請人民法院收集、調查,或者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同意。
(6)改變強制措施。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定代理人 近親 辯護人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3天內作出決定;
(7)上訴。
經被告同意,有權上訴。
(8)救濟權。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妨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
(9)提出意見。
刑事中止審理有哪幾種情形?結合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大概四種。而一般導致案件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以後,就應當恢復對刑事案件的審理。同時,之前中止審理的期間也是不需要計入審理期限的。若你在這方面還有其他疑問,可以直接諮詢我們的刑事律師。
網站地圖-
犯罪既遂的類型有幾種
1、結果犯,指由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共同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的犯罪。結果犯的既遂,不僅要求有犯罪行為,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缺少危害結果,犯罪的客觀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説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就不齊備。結果犯的結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計量的具體危害結果,是...
-
取保候審的時間算在刑期內嗎
一、取保候審的時間算在刑期內嗎取保候審期間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羈押或者監視居住算刑期,可以折抵刑期。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
-
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一、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對象為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包括准許出境和入境的護照、簽證等。偽造...
-
幫信罪未達到立案標準會被立案嗎?
一、幫信罪未達到立案標準會被立案嗎?幫信罪未達到立案標準不會被立案。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