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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行政處罰嗎,和拘留有什麼區別

拘役是行政處罰嗎?和拘留有什麼區別?

拘役是一種處罰措施,而在名字上拘役與拘留是很相似的,一般情況下我們説的拘留都是指的行政拘留,也就是説是行政處罰,那麼拘役是否也屬於行政處罰呢?關於這個問題,請大家閲讀由本站小編整理的下文了解。

一、拘役是行政處罰嗎?

拘役不屬於行政處罰,而屬於刑事處罰,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二、拘役與拘留有什麼不同

拘役與拘留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方式,但拘役與拘留的不同存在着多方面。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於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民事拘留適用於具有《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六種行為之一,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

(4)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長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實踐證明,對於這些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剝奪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懲戒犯罪,如果判處有期徒刑又嫌過重,適用拘役能夠收到較好的效果。

綜上所述,拘役是屬於刑事方面的處罰,而並非是行政處罰。我國法律規定,拘役是一種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處罰,一般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而在數罪併罰的時候也不能超過一年。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