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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500萬能判多少年,有哪些法律規定

銷售假藥500萬能判多少年,有哪些法律規定

一、法律上不是根據金額量刑,

而是根據該行為造成的影響嚴重程度進行量刑。但是有一條特別規定:第一百四十九條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三、假藥的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禁止生產(包括配製,下同)、銷售假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假藥是指藥品成分與我國的相關規定不符的,或是未經檢驗的、變質的、被污染的、所明示的與藥品主治的症狀超出範圍的,都是我國的相關假藥的判處依據。相關的個人在進行銷售時,都會進行相應的判處。

標籤:銷售 假藥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