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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6個月緩刑6個月還需要坐牢嗎?

一、判6個月緩刑6個月還需要坐牢嗎?

判6個月緩刑6個月還需要坐牢嗎?

判6個月緩刑6個月可能還需要坐牢,也有可能不需要。若在緩刑執行期間,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遵守《刑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也沒有出現《刑法》第七十七條的情形,一般就不用坐牢。

相關法律規定:《刑法》

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什麼情形下可以被執行緩刑?

《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如果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並不想被執行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等的處罰,那麼就需要在被判處緩刑之後,遵紀守法。當然,由於犯罪分子可能會存在漏罪沒有被量刑,故此有些犯罪分子即使在緩刑期間並不曾違規,也有可能會被判處有期徒刑等的處罰。

標籤:坐牢 緩刑